图为发布会现场。
6月5日是我国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的第四个中国环境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龙岩市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市环保局发布了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并通报了龙岩市2017年环保工作主要成效。
据悉,2017年,龙岩市环保系统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市生态环保攻坚战役为抓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发布会实录:
【龙岩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王伟】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年6月5日是我国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的第四个中国的环境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8年中国环境日的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旨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是环境日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此我代表市环保局对新闻媒体多年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王伟】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总书记进一步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2017年龙岩市环境状况公报。
【王伟】2017年,全市环保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以及全市环保系统的共同努力下,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市生态环保攻坚战役为抓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王伟】首先向各位媒体记者发布龙岩市2017年的环境质量状况:
【王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方面:
【王伟】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总体空气质量优于去年同期。全市总体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在99.1%~99.7%,平均为99.5%,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龙岩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总达标天数比例为99.2%,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王伟】2017年龙岩中心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4,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空气质量在全省9个设区城市中并列第一,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二。
【王伟】全市6个县级城市(漳平市、长汀县、永定区、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27~3.44,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细颗粒物。在全省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武平排名第2、永定排名第7、上杭排名第14、连城排名第17、长汀排名第22、漳平排名第50。
【王伟】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
【王伟】2017年,龙岩市境内3条主要河流(汀江、闽江、九龙江)总体水质保持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下降。全年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占82.4%,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1.7个百分点;Ⅰ类~Ⅱ类水质比例为29.4%,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其中,Ⅰ类水质占5.9%,Ⅱ类水质占23.5%,Ⅲ类水质占52.9%,Ⅳ类水质占17.6%,无Ⅴ类水和劣Ⅴ类水。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氨氮。
【王伟】全市3个主要湖泊水库水质有所好转,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100%,较上年提高11.1个百分点。按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评价,3个湖泊水库为中营养状态。
【王伟】龙岩市辖区内1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6个县级城市(漳平市、长汀县、上杭县、永定区、连城县和武平县)的1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王伟】龙岩城市内河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75%,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5个百分点。小溪河水质从长期的劣五类提升至三类水,其中登高桥、见龙桥断面部分时段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首次达到2类水质。
【王伟】声环境质量状况方面:
【王伟】2017年,龙岩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总体水平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全市7个城市(含龙岩中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在51.1分贝~62.1分贝。
【王伟】龙岩市中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3分贝,符合龙岩中心城市区域噪声环境质量达到二类功能区的要求,属“一般”水平。
【王伟】漳平、长汀、永定、连城、武平5个县(市、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为“二级”,评价结果为“较好”。上杭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为“四级”,评价结果为“较差”。
【王伟】其次我向大家通报我市2017年环保工作主要成效
【王伟】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全市三大战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亲自带队调研环保工作;市委、市政府印发《龙岩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推动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
【王伟】全面落实生态环保目标任务。强化生态环保攻坚战役这一抓手,将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为四大提升工程、六大工作重点、277个项目进行攻坚,实行“挂图作战”,坚持“一月一通报”“半年一督查”,确保我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目标任务较好完成。
【王伟】做好环保督察和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抓早、抓实、抓细中央环保督察前的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得到中央督察组充分肯定,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市的仅3项个性问题。二是常态长效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力行力改,取得明显成效,得到时任省政府主要领导于伟国、分管领导张志南的批示肯定。
【王伟】推进生态环保体制改革。一是推进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后,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环保厅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到省级,环境执法重心下移;环境质量监测与执法监测分开,现有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环保厅驻市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现有县(市、区)环境监测机构上收到市级,主要职责调整为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二是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制定《龙岩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多举措推动企业积极投保,全市35家企业办理污染责任保险,缴纳保费200万,保障金额1.03亿元。三是不断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我市建立独立的环境监管网格化信息平台,建立2700名网格员账号,巡查记录1359条,上报案件301件。
【王伟】总的来看,我市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市生态环境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我市的产业结构水平还有待提高,矿山、水泥、冶金、化工、养殖业等带来的环保压力还非常巨大,各级各部门对生态文明的认识还有差距,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奋勇争先,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举措,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而不懈奋斗。
答记者问(供参考):
【福建日报记者】刚才您提到,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龙岩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请问和此前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规定有何不同?
【王伟】谢谢这位记者提问。是的,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监管体制,落实生态环保工作职责,龙岩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12月制定下发了《龙岩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下面,我从以下三个方面解读该规定。
【王伟】一是横向更广、纵向更深。《职责规定》规定了地方党委、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质量负总责,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相比此前各级政府和市直部门的环保“一岗双责”,《职责规定》对责任主体的覆盖横向更广、纵向更深。在横向上,新增了党委工作职责,并对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编办等4个党委工作机关划定了职责。在纵向上,将责任拓展至乡镇(街道),打通了环保履职的“最后一公里”。
【王伟】二是问题导向、权责一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保护好生态环境需要各相关部门共同发力。《职责规定》在大生态环保工作格局下,以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等原则,通过清单方式列明了41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逐步建立健全我市“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王伟】三是纳入考核、重在落实。《职责规定》提出了逐年分解目标任务、报告年度履职情况、建立督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等5条保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不折不扣。
【海峡导报记者】近日,我市因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的通报表扬,您可以简单介绍下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有何亮点?
【王伟】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示范区、试验区建设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市生态环保攻坚战役为抓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的亮点:一是创新机制,增强环保工作合力。连续三年把生态环保作为“三大攻坚战役”之一,作为全市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来抓,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第一总指挥、市长为总指挥的战役指挥部;并在全省率先出台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实行环保目标责任考评制。
【王伟】二是多措并举,加强水环境污染整治。首先严格落实流域保护“河长制”,强化地方政府环保责任,扎实推进流域治理。其次制定《龙岩市各县(市、区)及重点乡镇水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41个乡镇53个断面实行单列管理,集体约谈水质考核不达标的重点乡镇,对水质不达标或恶化的,坚决问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再是推进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每年约6亿元,为推动养殖业整治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2016年~2017年,共投入养殖业污染治理资金3.95亿元,关闭拆除养猪场2.43万户613.1万平方米,削减生猪存栏246.6万头。三是疏堵结合,推进大气污染整治。认真落实气十条,对城市规划区内的10家化工、造纸、钢铁企业进行搬迁;推进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关停城区燃煤小锅炉61台;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全面淘汰黄标车;住建、执法局等多部门联动,加大道路扬尘、施工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焚烧垃圾等污染问题的查处力度。
【闽西新闻网记者】近期群众反映小溪河水质明显改善,请问我市在小溪河整治过程有哪些典型经验及今后将采取哪些长效保障机制?
【王伟】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在小溪河流域水环境整治过程中,市政府林兴禄市长、黄庆辉副市长多次赴实地调研,亲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媒体调查组开展暗访调查。经过部门联动和集中整治,小溪河水质观感得到明显改善,小溪河、马坑溪综合水质达三类标准,中甲溪达二类标准,特别是小溪河登高桥断面90年代以来首次达到二类水标准。
【王伟】通过小溪河专项整治,我们也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一是全力抓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以推进“河长制”建设为契机,建立以水利、矿管、环保、林业等职能部门和曹溪、适中等属地乡镇府为主的日常巡查与监管制度。二是重拳抓打击。创新落实“区直主管、市直同责、捆绑追责”原则,组织环保、水利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突击检查,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打击小溪河流域违法行为的执法模式。2017年市、区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企业19家、关闭拆除38家、限期整改41家、行政移送7家、刑事移送3家。三是不打折扣抓整改。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细化任务分工到部门、镇(街),落实责任到个人,确保问题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四是政府主导抓修复。对有主弃渣点,督促涉事企业落实整改;对无主弃渣点,由政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同时聘请专业保洁队伍对小溪河流域内河道、水沟及周边区域内垃圾、沉积淤泥开展日常清理工作,全面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王伟】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小溪河整治成果,确保流域的长效管理,我市出台了《小溪河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以属地巡查和职能巡查为主,落实常态化日常巡查监管,开展定期监测、及时通报流域水质情况;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依托“e龙岩”平台发动群众“随手拍”,鼓励全民参与监督举报;此外,每两个月各职能部门按职责牵头轮流组织联合执法,保持严厉执法的高压态势,持续督促整改,确保小溪河的水环境质量。